安全评价师

总课时:180
247人已报名

课程详情: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2.申报条件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