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要求

 

申报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可向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

申报人员在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申报人员需提供:一、身份证;二、2寸照片1张;三、以下材料根据报名条件要求提交:

(一)、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在职业资格网上查询的,可不提交)。

(二)、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1)。

(三)、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在校生集体报考的可由院校出具院校集体报考证明(附件2)和在校生名册(附件3)。

(四)、申报条件要求持有预备技师证的,需提交预备技师证书原件   

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附件4),提供的材料要与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职业资格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二、全日制在校学生集体申报须由报考院校统一出具《院校集体报考证明》、《在校生名册》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和名册必须加盖院校单位公章。

三、省属鉴定所(站)作为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一定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整批材料提交省鉴定中心复审合格率低于80%的,所有材料予以退回,不再受理该期鉴定申报。如因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造成考生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后果的,接收报名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省鉴定中心将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表:1.工作年限承诺书

          2.院校集体报考证明

          3.在校生名册

4.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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